1月12日,阳光照明发布公告宣布,2021年1月1日至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累计收到政府补助4894.73万元。
上述期间内,阳光照明及控股子公司收到的单笔金额超过100万元的政府补助如下:
阳光照明获2020年度培育大企业大集团奖励100万元、2021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兑现150万元、税收增长补贴约320.5万元、2020年度推进建设 集群强链财政奖励约317.6万元;
安徽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获金寨县国库基于工业4.0的健康照明专项资金补助120万元、金寨县政府补助约418.9万元;
鹰潭阳光照明有限公司获余江县政府补助557.7万元、出口退税“ 免抵调”奖励协议810万元;
厦门阳光恩耐照明有限公司获技改补助资金107万元。
阳光照明表示,上述补助中,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4774.75万元,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119.98万元;将对公司利润产生积极影响,具体影响金额以审计机构年度审计确认后的结果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LEDinside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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