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财政部、海关总署和税务总局等发布了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目的在于加快壮大新一代信息技术,支持新型显示产业的发展。
根据进口税收政策通知,相关产品主要涉及Micro LED、OLED等显示器件原材料、消耗品、净化室配套系统和生产设备零配件等。具体通知内容如下:
一、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对新型显示器件(即薄膜晶体管液晶显示器件、有源矩阵有机发光二极管显示器件、Micro-LED显示器件,下同)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含研发用,下同)原材料、消耗品和净化室配套系统、生产设备(包括进口设备和国产设备)零配件,对新型显示产业的关键原材料、零配件(即靶材、光刻胶、掩模版、偏光片、彩色滤光膜)生产企业进口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自用生产性原材料、消耗品,免征进口关税。
根据国内产业发展、技术进步等情况,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将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对上述关键原材料、零配件类型适时调整。
二、承建新型显示器件重大项目的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至2030年12月31日期间进口新设备,除《国内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外商投资项目不予免税的进口商品目录》和《进口不予免税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所列商品外,对未缴纳的税款提供海关认可的税款担保,准予在首台设备进口之后的6年(连续72个月)期限内分期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6年内每年(连续12个月)依次缴纳进口环节增值税总额的0%、20%、20%、20%、20%、20%,自首台设备进口之日起已经缴纳的税款不予退还。在分期纳税期间,海关对准予分期缴纳的税款不予征收滞纳金。
三、第一条中所述国内不能生产或性能不能满足需求的免税进口商品清单,由工业和信息化部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另行制定印发,并动态调整。
四、2021-2030年支持新型显示产业发展进口税收政策管理办法由财政部、海关总署、税务总局会同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另行制定印发。
图片来源:拍信网正版图库
在这项通知发布之前,两部委宣布将支持显示技术攻关,从新型显示技术的关键材料料、装备和技术等薄弱环节入手,加速新型显示产业技术突破。
在“十四五”时期,科技部高新司将进一步支持显示领域的科技攻关,在国家重点研发计划中,分别在材料、信息、制造领域联合布局Micro LED显示关键材料、装备及技术等。
实际上,从“十三五”时期以来,国家就开始高度重视新型显示技术的发展,并从不同层面加大支持力度。在相关政策的加持下,我国已成为全球最大的显示面板生产基地,新型显示产业总投资超过1.3亿万元,多地生态链产业配套集聚效应也开始逐渐显现,如广东地区。
据悉,广东省已形成了珠三角平板显示产业链,其中,广州市拥有国家级印刷及柔性显示创新中心,国内首个新型显示国家级技术创新中心也将落户广州。
未来,在相关政策的助力下,随着产业链上下游企业合力攻克显示关键技术,产业生态体系将逐步健全,半导体显示国产化将更进一步。(LEDinside Janice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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