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7月31日,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针对三菱化学株式会社对美国Intematix Corporation(以下简称:Intematix)和英特美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就侵犯其CASN红色氮化物荧光粉专利的案件进行了裁决。
作为回应,Intematix和英特美光电(苏州)有限公司向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解释法院的判决在适用的法律和事实方面是不恰当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五十五条的规定,如果一方提出上诉,一审判决在二审审判中不具法律效力。因此,Intematix能正常继续其红色氮化物荧光粉业务。
同时,Intematix正在推广其新的窄带红色荧光粉,包括峰值发射波长为610nm至650nm的NBR和峰值发射波长为632nm的KSF,作为CASN红色氮化物荧光粉的替代品。(编译:LED网 James)
来源:Intemati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