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8)日晚间,英飞特发布公告,公司于2018年10月8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终止收购南京中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股权的议案》,决定终止本次股份收购事项,并与转让方签订《关于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之终止协议》。
据公告显示,公司于2017年7月31日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签订股份收购框架协议的议案》,同意公司以现金方式收购南京微芯投资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北京国泰嘉泽创业投资中心(有限合伙)、苏州清研汽车产业创业投资企业(有限合伙)、中国宝安集团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等14名股东(转让方)持有的南京中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中港电力)的100%股权,并签署了《股份收购框架协议》。交易价格为2亿元。
据悉,中港电力是一家国内技术先进的新能源汽车核心部件生产供应商。公司收购南京中港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全部股权是为了加速布局新能源汽车产业领域。
英飞特表示,目前公司未与转让方签订正式的股份转让协议,终止本次交易是公司审慎研究并与转让方协商一致的结果,公司及转让方均无需对本次收购事项的终止承担赔偿及法律责任。终止本次交易不会对公司业绩及生产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也不会对公司战略目标的实现带来实质性障碍。未来公司将继续围绕既定的战略目标展开各项经营管理工作,寻求更多的发展机会,持续提升经营业绩,切实维护广大股东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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