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华灿光电发布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子公司)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一致意见,就在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建设“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以下简称“四期项目”)签署附生效条件的《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投资协议》。
据公告显示,关于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 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的议案已于2017年10月20日召开的第三届董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本项目预计总投资25亿元,项目意向选址为拟建于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晨丰公路以北、彩虹路以南,在苏州子公司现有厂区外西北侧空地上建设,建设周期三年。四期项目需建设用地约100亩(其中生产用地60亩,办公生活配套用地40亩)。
资料显示,四期项目第一阶段拟新建外延厂房、芯片厂房、动力厂房和供氨站等各类配套建筑,总建筑面积116,118.72 平方米,对现有1#外延厂房、2#芯片厂房进行改造,改造面积约6500平方米,并购买相关生产设备。项目建设后,将形成年产LED 外延片900万片(2寸片,企业自用)及不同规格LED芯片的生产规模。
华灿光电表示,本协议的签署,符合公司的战略发展需要,有利于提升未来发展空间,为公司未来的发展注入动力。本项目如顺利实施将有助于公司的业务拓展,为公司持续发展提供支持和保障,通过积累项目的建设和运营经验,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行业影响力,对公司2017年度的营业收入、净利润等生产经营不构成重大影响,对公司长期收益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同时,对公司业务的独立性无重大影响。
此外,公司最近三年披露的框架协议进展情况如下:
同日,华灿光电还发布公告,公司拟使用自有资金向苏州子公司增资人民币5亿元,增资后苏州子公司注册资本为11亿元,公司持有其100%股权。
据公告显示,苏州子公司2017年上半年实现营收95,144万元,实现净利润19,433万元。经营范围包括半导体材料与器件、电子材料与器件、半导体照明设备的设计、制造、销售;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及技术的进出口业务。
华灿光电表示,本次对苏州子公司的增资,是基于其经营需要考虑,有利于增强苏州子公司的资本实力,以满足“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LED外延片、芯片四期项目”的建设需要,符合公司的长远规划和发展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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