质检总局公布汽车灯具产品抽查结果 7企上“质黑榜”

据质检总局网站消息,2016年第2批,共抽查了河北、吉林、上海、江苏、浙江、安徽、湖北、广东、重庆、四川等10个省、直辖市60家企业生产的60批次汽车灯具产品。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配光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本次抽查依据GB 4599-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照灯》、GB 21259-2007《汽车用气体放电光源前照灯》、GB 17509-2008《汽车及挂车转向信号灯配光性能》、GB 4660-2007《汽车用灯丝灯泡前雾灯》、GB 11554-2008《机动车和挂车后雾灯配光性能》、GB 5920-2008《汽车及挂车前位灯、后位灯、示廓灯和制动灯配光性能》、GB 15235-2007《汽车及挂车倒车灯配光性能》、GB 23255-2009《汽车昼间行驶灯配光性能》等标准的要求,对汽车灯具产品的配光性能项目进行了检验。

抽查发现有7批次产品配光性能项目不符合标准的规定。具体名单如下:

 

 

来源: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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