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日,记者从广西壮族自治区住建厅获悉,广西近日出台了《城市照明与建设管理工作方案(2015-2016年)》,计划2015年底前,广西全区市县基本完成城市照明中高能耗、高污染的汞灯、白炽灯等产品的淘汰改造,确保实现年节电3%的目标。
按照方案,自治区住建厅将城市无灯道路的路灯配套建设和将淘汰改造高耗能、高污染照明产品如汞灯、白炽灯等列入城市照明绩效考核,以此作为对各地城市照明工作政策和资金支持的依据。自治区住建厅还重点扶持38个县及先期完成“照明规划”的市、县开展照明行业节能改造项目建设,同时扶持推进南宁、柳州、桂林等已有计划通过合同能源管理或直接购买节能产品方式进行城市照明节能改造的有关市县。
方案还鼓励节能服务公司在保证城市照明质量的前提下,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社会资本进入等模式实施城市照明节能改造,推进合同能源管理在城市照明行业的应用,同时改变政企不分的低效运作机制模式,推荐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实现城市照明高效运作管理。
自治区住建厅将积极争取自治区财政资金对地方“照明规划”的经费补助,计划2015年先期对因资金困难未完成规划编制的贫困县给予资金补助,推动贫困县完成“照明规划”工作。
此外,广西还制定了2015年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考核评价标准,重点考核城市照明质量和节能减排水平,同时推进各市将城市照明节能管理考核纳入到政府工作考核体系中,明确责任,采取有效奖惩措施,进一步推进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责编:Nicole)
来源: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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