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明丽宣布,向清华同方配售10亿股新股,相当于扩大后股本51.6%;配售价0.9元港币,较停牌前折让50%。完成后,清华同方及一致行动人士持有公司股本52.3%,并将申请清洗豁免提出强制性全购要约。
所得款项9亿元港币,将用作在中国大陆及全球LED照明市场业务规模的未来发展和扩展;及未来潜在投资/收购机会。
清华同方的主要股东为清华大学,其主要业务活动处于十二大核心领域,包括计算机、平板电脑、多媒体电视、数字城市、互联网应用、微电子、知识网路、数字通讯及装备等。
公司股份申请周三(26日)恢复买卖。(责编:Flor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