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ED产业又迎来了一个利多消息。日前,福建省政府办公厅转发了该省信息化局关于《福建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的若干措施》(下简称《措施》)的通知,将在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带动福建全省LED产业当年新增产值500亿元以上。对于正在对市场发愁的泉州LED产业来说,意味着将开启一个非常可观的市场。
对于国内的LED产业来说,叫好不叫卖成为行业的一大尴尬,特别是在民用市场还未打开之际,各种工程项目、节能改造工程成为LED企业生存的最大市场。而此次福建省公布的《措施》无疑为本地企业打开了一个巨大的市场。根据《措施》,福建省力争在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全省实现同比口径下照明节能(电)50%以上,带动全省LED产业当年新增产值500亿元以上。
根据《措施》,福建省将率先在道路以及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等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照明工程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以上领域新建照明工程采用LED照明产品,原有已建照明工程实施分期分批改造;鼓励商业性公共照明领域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加快非公共照明领域LED照明产品的示范推广步伐。
“这对福建的光电产业来说,将是一个极大的推动,在争取这些项目上,本地的企业将有很大的优势。”福建省光电行业协会常务副秘书长陈涛表示,今后协会也会积极发挥平台作用,引导企业抱团参与到一些地方项目的招投标上。据了解,今后,政府将发布信誉好、质量优并符合质量优选管控体系的LED优选产品供应商名录,所有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或申请财政奖励和补贴的LED照明工程必须选用列入该名录的企业产品。此举也将极大地促进福建LED产业的内部规范,引导企业由无序的价格竞争向关注产品品质和企业品牌上发展。
去年年底,通莹合同能源管理(泉州)有限公司借由了福建省经贸委第三批节能服务公司审核备案。“在企业普遍还对LED照明的节能效果没有很具体概念的情况下,借由合同能源管理,是一种让企业更加能接受的推广方式。”在注册通莹合同能源管理(泉州)有限公司前,该公司总经理黄良溪从事的是LED照明产品的生产,但在近一两年的推广中,总是受困于企业对产品节能效果的不理解,因而往往不愿意投入比传统照明高几倍的价格选用LED产品,或对原有的照明系统进行改造。
“借由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企业就不用出钱,由我们前期垫资为企业进行项目改造,然后改造完成后在合同期间,双方按比例共同分享由改造产生的节能效益。说简单点,就是改造后节省了多少电费,由企业和我们服务公司按比例分成。”黄良溪说,按照这种方式,企业就不用担心投入改造费用后却没有达到预期的效果,而且完成改造后企业还能享受国家和地方关于节能减排方面的奖励。目前,通莹合同能源管理(泉州)有限公司已经和金融机构达成了合作协议,开始在泉州范围内大力推广合同能源管理方式的LED项目改造。
根据此次福建省公布的《措施》规定,省政府鼓励各地借由招标方式确定LED节能服务公司和监理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的方式来推广LED照明工程。对符合政策规定的LED照明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按照《福建省合同能源管理财政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给予相应奖励,各级政府机构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节能改造,按照合同支付给LED节能服务公司的支出,视同能源费用进行列支。
据了解,目前福建登记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有40多个,而泉州借由省经贸委审批备案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也有十几家,《措施》的这一规定,将直接激活了省内的合同能源管理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