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灿光电4月10日晚间公告,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于3月28日,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的批复,同意拨付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2013年“科技三项”补贴资金3,730万元。该款项已于今日入账。 公司表示,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子公司该笔补贴款将确认为2013年一季营业外收入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计入公司2013年一季净利2,797.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