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柜LED照明厂太一节能因2011年5、6月营收公告内容涉及不实,昨(2.6)遭柜买中心重罚100万元(新台币,下同),创台湾证券史上因营收公告错误最重罚款。
太一于2011年5、6月原公告营收为1.05、1.2亿元,后因销往日本大客户的灯具模组面临安规认证问题,遭退货金额达2.12亿元,公司迟至9月才召开重大讯息说明会,公布此事,将5、6月营收调整为503,785万元,拖累上半年每股大亏2.5元,不过太一股价早已重挫9成,投资人损失惨重。
柜买中心副总朱竹元表示,太一因为营收金额调整落差过大,且又是由会计师和柜买中心查核财报发现时才公告,非公司主动调整,内容涉有虚伪不实的情事,因此造成市场误解,所以柜买中心依《证券商营业处所买卖兴柜股票审查准则》第33条第2项规定,处以100万元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