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照明:关于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收到证监会行政处罚的公告

佛山照明9月23日晚间发布公告称,该公司于9月20日收到了来自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处罚决定书对佛山照明副总经理邹建平、章敏芝(邹建平妻)、周星夫(邹建平女婿)等人在公司2009年筹划推动投资新能源项目期间利用内幕信息进行股票交易的行为作出了行政处罚。
 
公告称,章敏芝账户于2009年7月20日、9月9日通过电话或者网上下单的方式共买入“佛山照明”股票1.3万股,后于10月20日、11月3日和11月5日全部卖出,获利9622.54元。周星夫账户于2009年7月13日和9月9日通过网络和手机下单的方式共买入“佛山照明”股票4.22万股,后全部卖出,获利23726.06元。证监会决定,对邹建平处以10万元罚款,对章敏芝处以5万元罚款,对周星夫处以3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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