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一原告律师表示,台湾友达光电、日本东芝和韩国LG电子已同意支付合计5.71亿美元,以了结其在液晶显示(LCD)面板市场操纵价格的法律诉讼。
代表消费者向这三家公司发起集体诉讼的三藩市律师Joseph Alioto称,罚金包括向八个州政府所支付的2750万美元民事处罚。提出索赔的每个消费者将获得至少25美元的赔偿,原告可能至少包括2000万消费者。
该集体诉讼指称,这是从1996年至2006年经过详细策划的操纵LCD价格行为,导致买家需花费更高价格购买电视、笔记型电脑和其他电子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