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海南省工信厅、省住建厅、省机关事务管理局联合发布通告,淘汰普通照明用白炽灯等6类照明电器产品,并推广使用LED等3类照明电器产品。
被淘汰的6类照明电器产品,分别是普通照明用白炽灯(GLS);低光效卤素灯;卤粉萤光灯;高压汞灯;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大面积霓虹灯、彩泡、镁钠灯;萤光灯类一般型电感镇流器等。这些被淘汰的照明电器类产品,有能耗高、光效低,有的温度高、安全性差、寿命短,有的还含有大量汞。
推广使用的产品有3类,即由直管型萤光灯、环形萤光灯、紧凑型萤光灯组成的萤光灯系列(FL);包括高压钠灯和金属卤化物灯在内的高压气体放电灯(HID);半导体照明产品(LED)。
2009年起,海南绿色照明工程开始在乐东县和琼海市两试点市县启动。承担此项工程的海南世银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总裁马冰峰介绍:目前乐东县县城安装了800余盏IET绿色照明LED混光高效节能路灯,节电率达62.5%;琼海市的63条主干路安装了同样节能路灯8390盏,节电率达57.5%。
2011年7月,海南省正式启动绿色照明示范省建设。根据《海南省建设绿色照明示范省总体方案》,到2015年,海南省将在全省范围内,淘汰国家禁止使用的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