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照明日前发布公告,于2011年8月2日收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下发的《关于下达2011年度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计划的通知》,以及国家发展和改革委环资司、财政部经建司下发的《关于2011年财政补贴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及推广企业选择有关事项的通知》。
阳光照明公司在2011年度国家高效照明产品推广项目中,承担高效照明产品推广任务共计912万只,其中,紧凑型荧光灯665万只,产品规格从5W到45W不等,主要分布天津、浙江、贵州、北京、上海五省市;双端直管荧光灯240万只,产品规格涉及高频T5 14W和28W,主要推广区域为山西、浙江、内蒙古和解放军总后勤部;高压钠灯7万只,产品包括150W、250W和400W,主要推广地区为浙江、海南和国管局。
阳光照明公司表示,此次中标国家高效产品推广项目,将进一步提高阳光品牌在国内市场的影响力,对促进公司内国内销售发挥积极作用。随着我国节能减排工作力度的加大,公司相信必将面对更多的机遇。在我国照明产业发展空间巨大,但竞争也很激烈。目前,我国照明行业年销售额已突破3000亿元,而白炽灯产量高达37.6亿只,占全球产量的三分之一。
此外,阳光照明公告披露,根据《通知》精神,“十二五”期间,国家将继续通过财政补贴方式支持高效照明产品替代在用的白炽灯和其他低效照明产品,并加大向农村和边远地区的推广的力度。在补贴方式上,仍然采取间接补贴由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格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