晶电27日公告,公司和波士顿大学的专利侵权诉讼案,经美国联邦巡迴上诉法院作成二审判決,判定波士顿大学专利权无效,晶电胜诉。
晶电表示,该诉讼案已经过多年,是美国波士顿大学基金会(以下称波士顿大学)在2012年10月12日在美国麻州(Massachusetts)地方法院向晶电及客户提出波士顿大学美国专利的侵权诉讼,当时求偿568万余美元。
晶电表示,上述专利738是有关于具有非单结晶系氮化镓缓冲层(Not-Single CrystallineGaN Buffer Layer)的蓝光LED晶片。并在2015年11月,由非专业人士组成的陪审团裁定本公司侵权并需赔款930万美元。
不过,晶电提起上诉,美国联邦巡回上诉法院于今年7月25日作成二审判決,支持本公司主张,判定系争专利无效,本公司胜诉。原一审判決撤銷。晶电表示,对此判決甚感欣慰,重申尊重他人智慧财产权之坚定立场与保护客戶及捍卫公司权益的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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