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信报报道,雷士照明发盈警,与截至201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录得母公司拥有人应占利润相比,预计集团于截至2014年12月31日止年度将录得重大母公司拥有人应占亏损。
公司指,2014年预期的重大亏损主要是万州工厂自2014年8月8日至2014年11月上旬暂停生产,及吴长江遭免职后,吴长江及其支持者拒绝交出雷士照明中国重庆办公室的控制权,上述情况均对集团的正常管理和业务运营造成不利影响,致使集团预期于2014年下半年录得较低的收入和毛利。
另外,集团计划针对吴长江声称代表雷士照明中国签订的一系列质押和担保协议计提大量潜在损失拨备,该等协议是在现任董事会并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的。
迄今为止,吴长江仍未能向董事会作出该等协议的签署与公司及其全体股东的利益相一致的适当解释。公司现时正于中国境内针对吴长江及其他人士采取法律措施以期保护自身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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