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完成工商变更登记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资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2】240 号文核准,于 2012 年 3 月 9 日首次公开发行普通股股票(A 股)2,046 万股,每股面值 1 元,每股发行价格人民币 25 元。亚太(集团)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于 2012 年 3 月 14 日对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的资金到位元情况进行了审验确认,并出具了亚会验字[2012]007 号《验资报告》。
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关于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在创业板上市的通知》(深证上【2012】59 号)同意,公司发行的人民币普通股股票已于 2012年 3 月 19 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交易。根据公司 2011 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日期:2011 年 1 月 25 日,授权有效期 18 个月),授权董事会在本次 A 股发行完成后,根据本次公开发行股票实际情况和结果,办理公司章程的修订、备案和工商变更登记手续。
2012 年 4 月 11 日,公司取得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换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登记的相关资讯如下:
名称: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宝安区大浪街道高峰社区创艺路 65 号厂房 1-4 层
法定代表人姓名:邢其彬
注册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实收资本:人民币 8000 万元
公司类型: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
经营范围:光电器件、敏感器件、传感器、发光二极管、SMDLED、照明 LED、
光电器件应用产品的开发、生产、销售,电子器件的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以
上专案均不含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及禁止专案)。
成立日期: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
营业期限:自二〇〇五年九月十五日至永续经营
特此公告
深圳市聚飞光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二〇一二年四月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