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东莞市政府发布《东莞市开展2011年引进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申报工作的公告》,《公告》显示,东莞市2011年重点引进高端新型电子信息、半导体照明(LED)、电动汽车、太阳能光伏、新材料、节能环保、生物医药、海洋等八大战略性新兴产业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
《公告》要求显示,引进人才分创新领军人才和创业领军人才两类。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申报对象,必须具备硕士以上学位、副高以上职称或跨国公司高级职务任职资格及经历,年龄一般不超过60周岁。申报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工作合同,如已签订合同或已在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09年1月1日之后。
同时,《公告》还明确了对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的扶持政策。对于创新领军人才,市财政一次性给予人民币50万至100万元的创新资助资金扶持。
对于创业领军人才,享受的政策待遇包括四项:市财政一次性给予100万至500万元的创业启动资金;给予限期5年的100平方米办公场地租金补贴;给予限期5年的每人每月2000元的租房补贴;创业领军人才购买仪器设备等有关科研支出,可获得50%的财政资助,最高额度不超过50万元。
此外《公告》规定,对落户定居东莞的创新创业领军人才,给予20万元的安家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