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安徽省合肥市21个照明设施管理单位签订了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责任书,设想将基本消灭合肥无灯区,淘汰道路低效照明产品,杜绝“人造白昼”带来的环境污染。
合肥市灯饰办与市路灯所等21个灯饰管理单位签订了2011年度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责任书。责任书明确要求,各单位都要采用高效的光源和照明灯具,禁止使用强力探照灯、大功率泛光灯以及大面积霓虹灯等高亮度、高能耗灯具。
同时,联席会议还对《合肥市城市照明节能工作考核办法(讨论稿)》进行讨论,今后各灯饰管理单位的节能任务每年都将接受考核排名,排名结果还将通过媒体公布。考核内容包括:支路以上城市道路是否淘汰低效照明产品;控制公用设施和大型建筑物等景观照明能耗的情况;控制景观照明建设规模的情况;城市功能照明是否完善,基本消灭无灯区;城市道路照明设施完好率、亮灯率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