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遇美「337调查」:LED企业上升至10家

据悉,2008年8月30日,中国大陆又有6家LED企业即半导体照明企业,被控涉嫌专利侵权而将面临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U.S.ITC)的「337调查」。加上此前已有6家中国大陆LED企业被起诉且其中4家被列入ITC「337调查」名单,2008年以来,大陆已有12家LED企业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美国针对中国大陆产品实施的「337调查」,自2002年以后开始骤然增多。从2002年至今,ITC啟动针对中国大陆产品的「337调查」已达65起,占同期调查总量的48%。

据瞭解,作为代理大陆企业337应诉案件最多的中国律师之一,立方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王加斌律师在日前举办的2008年中国国际专利技术与产品交易会上的专题演讲中,不断呼吁我国对美出口企业,在签订合同前,一定要委託专业知识产权公司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中国企业根据外国企业的样品或图纸进行生产时,应在合同上约定知识产权免责条款。同时,他强调,当遭遇海外知识产权纠纷时,我国企业一定要积极面对,勇于应诉,尤其是当全行业利益受到波及时,利益关联企业应当携起手来,避免陷于被动局面。

自1997年以来在美国境内不断攀升的LED专利诉讼案件,在2008年2月,首次波及到了中国大陆企业。2008年2月20日,美国Rothschild女士对包括6家中国企业在内的全球34家公司,以专利侵权为由,向ITC提出申请,要求对这些企业进行行政制裁。拥有5项美国专利的Rothschild女士,是美国哥伦比亚大学的退休教授、化学博士。此次诉讼围绕其所拥有的第5,252,499号美国专利(「499专利」)进行。美国「499专利」是关于半导体材料及其制造方法的发明,其发明名称为:「具有低双极电阻率的宽频隙半导体及其制造方法」(主要针对II-VI族化合半导体),1993年10月12日获得授权。原告申请了普遍排除令。按照「337条款」,这意味着假如原告胜诉,一旦普遍排除令发出,非列明在案的企业也将受到同样直接的影响,产品将被拒之美国市场之外,即被告国的整个LED照明产业,包括上中下游产品,都不能进入美国。

美国499号专利共包括22项权利要求,原告在此案中主张了其中4项权利要求。被告的企业34家,包括日本11家,臺湾地区8家,中国大陆6家,韩国3家,美国2家,新加坡、芬兰、马来西亚和瑞典各1家。摩托罗拉、日立、诺基亚、索爱、东芝、LG电子等诸多国际知名企业也在其中。中国大陆的6家企业为:深圳市渊明电子有限公司(原名深圳洲磊)、广州市鸿利光电子有限公司、佳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超毅光电子有限公司、深圳凯信光电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誉电子有限公司。事实上,早在2005年,针对LED巨头,如日本的丰田合成和日亚化学、美国的Cree公司、德国的欧司朗和飞利浦等,Rothschild女士就其499专利,已在美国发起多次专利诉讼。

此次诉讼,ITC最终确定31家企业为被调查对象。其中,深圳凯信光电有限公司和深圳市雅佳誉电子有限公司未列入调查名单。据代理深圳渊明和广州鸿利光电子应诉的王加斌律师透露,在经过近6个月的调查程式后,日前,两家中国企业已成本P原告方达成条件优惠的全球和解。另外两家中国企业也已通过和解解决问题。

上述6家企业刚简瘨D讼之烦,没想到又有6家中国企业要迎头面对。2008年8月30日,Rothschild女士就亚洲11家企业,又向ITC提出「337调查」申请。这次,涉案中国企业仍为6家。他们是:大连路美芯片科技有限公司、西铁城电子有限公司、杭州士兰明芯科技有限公司、江苏光明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国冶星光电子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国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本案进程如按一般进程走,即一个月后ITC将展开立案调查,然后用半年左右时间,进行双方证据交换、书面证言质询、专家证据交换、证人口头质询等。到2010年7月,会进行实地考察、工厂检测,预计2010年10月开庭审理,3个月后法官拿出初裁意见,再3个月后ITC下达终裁决定。

对于中国企业捲入LED诉讼,王加斌律师认为:「这不奇怪,这是全球LED产业迅猛发展的一个侧影,很多国际知名大公司也无法置身事外。」统计资料显示,1997年到2007年的10年,美国境内的半导体专利诉讼案件不断攀升,美国各联邦地区法院受理的半导体专利诉讼案件共计达到900餘件。随着案件数量的上升,很多知名企业牵涉其中,有的甚至成为原告或被告席上的常客,如英代尔公司、博通公司、德州仪器公司、三星半导体公司等。

就半导体照明技术而言,2005年以来,LED应用产品种类和生产厂商越来越多、市场规模急剧扩大,与此同时,专利关係也越来越复杂,比如,丰田合成、日亚化学、Cree公司、欧司朗、飞利浦之间萌动的联盟趋势,专利诉讼扩展到了五大企业之外的其他企业及下游企业等。

目前,中国大陆LED产业产值上千亿。「由于这是一个新兴产业,中国大陆企业的技术进步非常快,这给国际竞争对手带来了压力。因此,针对中国大陆企业的337调查来势兇猛不足为奇。」王加斌律师说。仅2008年2月,起诉中国大陆企业的337案就有3起,创歷史单月最高纪录:2月12日FaroukSystems申请对中国深圳、东莞等企业就美容电热产品专利进行337调查,2月13日Schutz申请对上海山海包装等公司就包装容器专利进行337调查,以及2月20日美国Rothschild女士对包括6家中国大陆企业在内的全球34家公司就LED芯片生产方法专利申请进行337调查。2002年以后美国针对中国大陆产品的全部65起337调查案中,93%涉及专利,10%涉及商标,另有5%、3%和2%涉及版权、商业外观和商业秘密。

据王加斌律师透露,目前新6家被诉企业已投入紧急磋商应对。「面对337调查,一定要积极面对,勇于应诉。」王加斌律师一再强调他的观点。至今已代理了6起中国企业337应诉案的王加斌,是迄今为止代理此类案件最多的中国律师之一。为此,他曾被《亚洲法律与商业》杂誌评为亚太地区25大热门律师之一。王加斌说:「只有敢于应诉,问题才能解决。」比如,他所代理的无汞硷性电池337案,在经过ITC初裁、终裁、联邦巡迴法院上诉等复杂程式,歷时近三年,最终胜诉。王加斌表示「中国大陆企业长远及根本的做法,是要进行有效专利佈局和专利池建设。但同时,不可或缺的是,对美出口签订合同前,应委託专业知识产权公司进行必要的知识产权调查。中国企业根据外国企业样品或图纸进行生产时,应在合同上约定知识产权免责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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