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为2021年度教育为民实事之一。为做好工程组织实施工作,近日,浙江省教育厅印发《关于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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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规定:
2021年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将在全省改造10000间以上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灯光,并要求在达到国家强制标准基础上实现智能照明。
到2021年底,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普通教室照明达标率不低于85%,其中2021年实施护眼灯光改造的普通教室中实现智能照明的不少于70%。
到2022年底,各市、县(市、区)中小学普通教室照明达标率原则上达到100%。
通知指出,教室照明事关学生健康发展,对做好青少年近视综合防控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各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按照《浙江省中小学校护眼灯光改造工程技术规范》要求,全面摸清行政区域内中小学校普通教室照明现状,组织制订工程实施方案;
要建立健全工程实施责任体系,落实任务分解和责任分工;
要严把政府采购、安装施工、检测验收等各项工作关口,强化督查,确保工程实施质量。
通知提出,请各市、县(市、区)教育局于2021年11月底前完成护眼灯光改造工程验收。省教育厅将组织人员开展过程性跟踪、指导和督查。(来源:浙江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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