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1)日,木林森连发了数则公告,其中,除了公布2018年业绩喜报以外,还宣布对孙公司和子公司进行增资,增资金额分别为2亿元和5000万元。
据公告显示,3月29日,木林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全资子公司拟对全资孙公司增资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木林森有限公司(香港)使用自有资金向其全资子公司木林森(江西)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木林森电子”)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3,00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约2亿元),增资后木林森电子的注册资本从6,000万美元增至人民币9,000万美元。
资料显示,木林森电子主要从事液晶显示器件、发光二极管及系列产品、材料、配件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贸易;照明灯具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贸易;机械设备、五金产品及电子产品(汽车电子装置及能源型动力电池除外)生产销售及其进出口贸易;城市照明工程服务;照明工程设计及施工;节能技术推广服务;园林绿化工程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木林森表示,本次增资有利于孙公司木林森电子改善及调整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助于推进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
此外,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香港木林森的自有资金,孙公司木林森电子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全资孙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同时,木林森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二次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拟向全资子公司增资的议案》,公司拟以自有资金向全资子公司新余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余木林森”)进行增资,增资金额为人民币5,000万元,增资后新余市木林森照明科技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从人民币45,000万元增至人民币50,000万元。
资料显示,新余木林森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发光二极管、液晶显示、LED发光系列产品及材料、电子产品、各类照明灯具、灯饰、电子封装材料生产、销售;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施工;铝合金、不锈钢制作;承接夜景工程设计及施工、绿化工程施工;节能技术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
木林森表示,本次增资有利于子公司新余木林森改善及调整资产结构,增强其自身运营能力,有助于推进其业务的进一步发展,符合公司经营发展战略。本次增资的资金来源为木林森的自有资金,子公司新余木林森增资完成后,依然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报表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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