乾照光电10日早间公告称,根据厦门市商务局下发的文件《厦门市商务局关于申报2015年度鼓励类货物进口贴息资金有关事项的通知》(厦商务〔2015〕187号),厦门乾照光电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公司”)获得2014年7月1日至2015年6月30日期间鼓励类进口产品贴息共计人民币11,542,304.00元,并于近日全部到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公司将上述进口贴息款于收到时确认为递延收益,并在相关资产使用寿命内平均分摊计入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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