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3日从广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获悉,该局近期对本市生产领域照明光源及灯具产品质量进行了监督抽查,共抽查了35家企业生产的38批次产品,经检验,有11家企业生产的1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要求。
本次监督抽查依据GB7000.10-1999《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GB7000.1-2007《灯具第1部分:一般要求与试验》、GB 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7625.1-2003《电磁兼容 限值 谐波电流发射限值(设备每相输入电流≤16A)》等标准,对结构(导线管)、外部接线(电源连接方式)、外部接线(截面积)、内部接线(截面积)、防触电保护、耐久性试验、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热)、耐热、耐火和耐电痕(耐火)、插入损耗(骚扰电压、谐波电流等项目进行检验。不合格项目主要为结构、标志等。
质监部门提醒,选购该类产品时应注意包装,看印刷是否清晰,型号、规格、厂名、厂址是否齐全。尽量选购知名企业生产的名牌产品,这些企业的产品质量相对较好,有可靠的维修服务保障。
来源:中国质量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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