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延芯片大厂晶电与璨圆将进行股份转换,迈向整合之路。今(30)日两家公司召开董事会,通过将以3.448股璨圆普通股,换发1股晶电,股份转换基准日暂定为2014年12月30日。
附公告原文(为方便读者,已转为简体中文):
发言人:晶元光电副总经理张世贤
发言日期:2014年6月30日
1.并购种类(如合并、分割、收购或股份受让): 股份转换
2.事实发生日: 2014年6月30日
3.参与合并公司名称(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新设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标的公司之名称: 璨圆光电(股)公司(以下简称璨圆)
4.交易相对人(如合并另一方公司、分割让与他公司、收购或受让股份之交易对象): 璨圆光电(股)公司之全体股东
5.交易相对人为关系人: 否
6.交易相对人与公司之关系(本公司转投资持股达XX%之被投资公司),并说明选定收购、受让他公司股份之对象为关系企业或关系人之原因及是否不影响股东权益: 无
7.并购目的:
为整合资源、扩大营运规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营运效率及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进而提升整体股东权益
8.并购后预计产生之效益:
可达到全面性的资源整合、扩大营运规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营运效率及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之综效,为股东创造更大利益。
9.并购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之影响:
双方透过股份转换,将可达到全面性的资源整合、扩大营运规模、降低管理成本以提升营运效率及增强全球市场竞争力之综效,进而提升整体股东权益,故对每股净值及每股盈余均有正面的助益。
10.换股比例及其计算依据:
(1)换股比例:璨圆光电(股)公司3.448股普通股换发本公司1股普通股
(2)计算依据:前揭换股比例系依据双方公司截至2014年3月31日
经会计师核阅之财务报告,并参酌双方目前营运状况、每股股票市价、每股盈余、每股净值、具股权性质之有价证券执行情形、未来经营综合效益与发展条件等因素为基础,在合于所委请独立专家就换股比例之合理性所出具之意见书之前提下,协议订定。
11.预定完成日程: 暂定股份转换基准日为2014年12月30日
12.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或分割)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注一): 不适用
13.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注二):
(1)晶元光电(股)公司主要营业内容:发光二极体磊晶片及晶粒
(2)璨圆光电(股)公司主要营业内容:发光二极体磊晶片及晶粒
14.分割之相关事项(含预定让与既存公司或新设公司之营业、资产之评价价值;被分割公司或其股东所取得股份之总数、种类及数量;被分割公司资本减少时,其资本减少有关事项)(注:若非分割公告时,则不适用): 不适用
15.并购股份未来移转之条件及限制: 不适用
16.其他重要约定事: 无
17.本次交易,董事有无异议: 否
18.其他叙明事项: 无
注一、既存或新设公司承受消灭公司权利义务相关事项,包括库藏股及已发行具有股权性质有价证券之处理原则。
注二:参与合并公司之基本资料包括公司名称及所营业务之主要内容。
公告来源:晶元光电
如需获取更多资讯,请关注LEDinside官网(www.ledinside.cn)或搜索微信公众账号(LED在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