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3日午间,远方光电公告称,公司于2014年1月7日与先进光电器材(深圳)有限公司(简称“先进光电”)签订《资产转让意向书》。
自签订《资产转让意向书》后,公司就资产收购事宜积极开展了各项前期准备工作,并与先进光电就相关具体事项进行了深入洽谈,但最终双方对具体交易条款无法达成一致,现公司正式决定终止收购并已向先进光电发出书面告知函。
远方光电表示,因上述收购项目尚处于沟通洽谈的意向阶段,合作双方尚未签署具备法律效力的正式合同或协议,公司亦未对上述拟收购项目注入资金。因此,终止上述收购不会对公司当期损益及股东权益产生实际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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