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深圳市发展改革委等关于下达深圳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专项资金2013年第三批扶持计划的通知(深发改【2013】994号),深圳市瑞丰光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瑞丰光电”或“公司”)于近日收到深圳市财政委员会下拨的资助资金495万元。
2013年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披露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宁波市瑞康光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瑞康”)累计获得政府补贴资金情况;2013年12月31日,单独披露《关于全资子公司收到政府补助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74),披露了全资子公司上海瑞丰光电子有限公司获得政府补贴的情况。自2013年8月8日公司在中国证监会指定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披露《关于获得政府补贴的公告》(公告编号:2013-049)至2014年2月10日,公司及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瑞康累计收到各项政府补助资金合计1,012.7147万元。
注1:序号1、2、3三笔款项于2014年到账,其中序号1计入“递延收益”,序号2、3计入“营业外收入”,均对2013年度利润无影响。
注2:上述确认为营业外收入的资金计入了当期损益;确认为递延收益的资金,在项目验收通过后一次性转入营业外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