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1日午间,华灿光电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华灿光电(苏州)有限公司于2013年6月27日收到张家港经济技术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拨付的2013年“科技三项”补贴资金2780万元。该项补贴第一笔款项1390万元已于7月10日入账。 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子公司该项补贴款将确认为2013年二季度营业外收入并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计入公司二季度净利润2085万元,具体会计处理以半年报确认后的结果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