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年多以前的项目,土建工程已经全部完成,部分设备已经投产,甚至连政府的投资奖励都已经入账,但如今却被澳洋顺昌再度用以进行非公开发行。在母公司和项目公司都不差钱的情况下,澳洋顺昌若想成功增发则需要给融资必要性一个合理解释。
新瓶装旧酒
6月4日,澳洋顺昌公布了非公开发行方案,拟以不低于5.12元/股的价格发行不超过1亿股,募集不超过5.12亿元资金,其中4亿元用于“LED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项目(一期)”,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性。
但让人不解的是,澳洋顺昌早在2011年3月就通过股东会决议,计划在淮安投资10亿元建设“LED外延片及芯片产业化”项目。编辑致电澳洋顺昌董秘林文华得到确认,公司2年前启动的LED项目与本次非公开发行募投的项目是同一个项目,只是在原来项目的基础上稍微做了变动,该项目已经部分实现了销售。
据悉,澳洋顺昌的LED项目在2011年3月启动。2012年6月动工至今投入的金额已经超过1亿元,计划订购的30台MOCVD设备已经到货5台,其中2台已经投产,另外3台预计今年7月份投产。该项目还获得了地方政府的投资奖励和设备补贴3549万元。
尽管募投项目前期投入部分资金的情况比较普遍,但多局限于进行前期筹备。澳洋顺昌拿即将建成的项目用来增发融资,在资本市场实属罕见。有投资者质疑,2年多以前的项目,产品都已经问世,如今再拿来做非公开发行“圈钱”,实在有些过分。
编辑就这一问题采访了武汉大学法学院孟勤国教授。孟勤国教授解释称,我国证券法的硬性规定较少,给相关单位留下了较多解释的空间。老项目做融资是否可行的关键要看其对合理性的解释。如果项目主要通过银行贷款取得资金,为缓解资金压力,上市公司增发募集资金偿还贷款有一定合理性;但如果项目建设来源于公司自有资金,则增发合理性存疑。
增发项目“不差钱”?
那澳洋顺昌的LED项目到底差不差钱呢?
编辑整理公告发现,LED项目是由其全资控股的孙公司淮安澳洋顺昌光电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淮安澳洋)在江苏省淮安市实施。资料显示,淮安澳洋的注册资本为2亿元,全部是股东自有资金。
2012年,澳洋顺昌从地方政府获得了3549万元的投资奖励和设备补贴。当地政府给澳洋顺昌的承诺是给予公司2012年购买的MOCVD设备及其配套每台1000万元的补贴。林文华向编辑证实,按照公司跟淮安地方政府的默契,每台设备都将会有1000万元的补贴,30台MOCVD设备未来理论上将有3亿元的政府补贴根据项目进展情况到位。
澳洋顺昌的LED项目原本计划投资10亿元,此次非公开发行预案调整到了8.08亿元。2亿元的注册资本再加上政府3亿元的补贴,5亿元的资金用于支撑8.08亿元的项目。面对如此充足的资本,澳洋顺昌还将继续向市场伸手索要4亿元。
根据非公开发行预案,澳洋顺昌计划把4亿元的募集资金以增资的方式继续投入淮安澳洋。到时,淮安澳洋将以6亿元的股本和3亿元的补贴支撑8.08亿元的投资。就目前来看,澳洋顺昌的LED项目真的“不差钱”。
据公司董秘林文华介绍,目前,这个项目总共投资1亿多元。而对于募集多出来的资金如何使用问题,林文华则表示,未来项目扩产可能会缺钱。
预案遗漏关键信息
澳洋顺昌不但没有向投资者解释LED项目融资合理性还在非公开发行预案中遗漏了LED项目的基本情况。该预案在LED项目的基本情况说明中只粗略介绍了项目的实施主体,投入金额和建成后的前景等内容,并没有明确向投资者揭示项目是从2011年启动,并已部分投产。
孟勤国教授认为,非公开发行预案要对募投项目信息进行详尽披露,如果遮遮掩掩,则有可能是在故意误导投资者。
林文华承认预案对募投项目的表述有不详尽的地方,但他否认这是公司有意隐瞒。他解释称,公司LED项目在其他公告中进行过披露。编辑查阅澳洋顺昌的公告发现,就在非公开发行预案公布后时隔一天,澳洋顺昌6月6日披露了LED项目的进展公告。但公告中只字未提该LED项目与非公开发行募投项目的关联。编辑6月14日在深交所互动易投资者关系平台上提问两个项目是否为同一项目,19日得到肯定的回复。
孟勤国教授补充说,上市公司披露信息应该在同一个公告中全部披露充分。如果补充披露,必须注明是对上一公告的补充。否则会造成对投资者的误导,不符合信息披露的要求。
林文华在编辑的采访中回应称,是否需要对预案进一步说明,可能还需要与监管部门沟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