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将用2年的时间基本完成公共照明领域的节能改造,到2015年底,全省公共照明要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省政府办公厅日前转发《关于福建省推广应用LED照明产品若干措施的通知》明确了上述内容。
2013年底前,云霄县、连城县、城厢区等3个县(区)完成对本县(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2014年底前,全省各设区市至少要有1个以上县(市,区)完成对本县(市,区)由财政或国有资本投资建设的公共场所的LED照明改造。力争到2015年底前基本实现全省公共照明领域普遍使用LED照明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