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02年4月1日起 ,新加坡产品标准局改名为新加坡生产力及标准委员会,简称SPRING Singapore。随着新加坡生产力及标准委员会2002年法规及消费者保护 (安全规定) 2002年法规的实施,新加坡消费者保护(安全规定)登录方案也同时从官方验证改为第三者符合性评估验证单位 (Conformity Assessment Body, CAB)验证,新加坡PSB认证适用于各类电器产品。
新加坡工商局公布消费品公告的列管货物(CONTROLLED GOODS),必须符合安全标准要求。新加坡保护消费人士(安全规格)注册方案亦有此要求。
于列管电气产品需强制申请PSB认证,产品进入新加坡之前,必须由在新加坡有税籍之公司行号做为申请PSB之持证者。产品于取得PSB之后,方可进入新加坡销售。
发证单位PSB (Productivity and Standard Board of Singapore)
a. 新加坡电压:AC230V/50Hz
b. 证书持有者为新加坡当地注册之代表公司,无年费。
c. 证书有效期限:三年。
d. 产品若有Plug,需提出SS246测试认证报告
e. 产品认证无“系列”申请(每张证书只能涵盖单一型号)
f. 验厂: 一般需要(如果通过莱茵 CB 去申请有莱茵的工厂检查报告可以不再工厂检查)
发证:安全标志需置于产品上
文件要求
1. 安全性测试
1) 有效期在三年内的CB证书和测试报告(仅英文版)
2) 由PSB corporation或认可测试实验室根据新加坡标准发出的所有报告
3) 由新加坡实验室立案体系承认的独立实验室发出之报告
2. 另外的文件部份
1) 上列所提及的测试报告
2) 新加坡进口商或代理商的名称、地址及联络人的详细资料
3)申请信(新加坡当地代表公司信纸,仅接受单一型号以代替系列性型号)
4) 若CB证书持有人与新加坡当地代表公司不同,CB证书持有人须出示授权信
5) 如果安全性零件不同于CB测试报告时必需再列出
6) 线路图以及零部件清单
7) 结构图/工程图
8) 英文使用手册
9) 原版标籤或彩色照片或清晰可见的黑白照片(不接受黑白影印本)
10)三份彩色外观(铭版贴纸 ~电压规格,主插头等)和内部(重要安全性零件)照片文件
审核时间
在所有的文件提供后4周
列管产品
新加坡标准生产力与改革委员会(简称SpringSingapore)是被新加坡贸易与工业部制定的产品安全署,主管消费者保护(产品安全要求)登记方案(简称CPS方案)。2002年4月1日起,消费者保护法规第1991号,由消费者保护条规第2002号代替。新条规要求,产品安全的符合性应该基于第三方认证机构的测试评估。目前有45大类产品属于控制类强制认证产品。其中台灯或立式灯被纳入强制认证产品当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