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飞光电公告称,公司 2012 年半年度权益分派方案为:以公司现有总股本 80,000,000 股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派 3.00 元人民币现金(含税;扣税后,个人、证券投资基金、QFII、RQFII 实际每 10 股派 2.70 元人民币;对于 QFII、RQFII 外的其他非居民企业,本公司未代扣代缴所得税,由纳税人在所得发生地缴纳);同时,以资本公积金向全体股东每 10 股转增 7 股。
分红前本公司总股本为 80,000,000 股,分红后总股本增至 136,000,000 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