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节能监察(监测)中心表示,2011年计划在全省范围内推广高效照明产品900万只,预计8月全省铺开。
相关人士表示,福建省2011年的推广量仅次于山西(1000万只)、四川(1000万只),排在大陆第三,具体推广方案将于近期出台。
此次推广对象依旧主要为工矿企业、写字楼、医院、学校、宾馆、商厦、车站、机场、码头、道路,以及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推广高效照明产品的节能服务公司等大宗用户和以社区或行政村为购买单位的城乡居民用户。
大宗用户每只节能灯将给予30%补贴,城乡居民用户每只给予50%补贴。补贴资金采取间接补贴的方式,即财政补贴给中标企业,再由中标企业按中标协议供货价减去财政补贴资金后的价格销售给终端用户。
2010年,福建共完成国家发改委下达的800万只节能灯推广任务,由于推广企业的中标价本身就比市场价低,再半价补贴后,市民购买的节能灯一般仅为市场价的1/3。按年照明1500小时算,800万只节能灯年节电量约达6亿千瓦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