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江门市每年安排专项鼓励金1.5亿元,支持LED产业发展

近日,广东省江门市公佈《关于加快建设广东省战略性新兴产业(江门绿色光源)基地暂行优惠办法的补充规定》,指出从2011年起,连续两年每年安排1.5亿元专项资金,支持该市LED产业发展。

《规定》在专项资金、项目投资优惠、科技创新奖励、品牌标准和专利奖励等方面提供巨大的资金奖励和补贴做出详细说明。

在科技创新方面,指出对重大产业化项目、关键技术研发、重大新产品研发等项目由LED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采用招标方式给予支持,一次性给予30万~100万元的补贴。而企业如果被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按国家级10万元、市级1 万元的标准一次性给予奖励。

同时,优先安排LED项目用地,《规定》指出,涉及LED项目用地,各市区可按照本年度已下达的土地利用计划10%以上的比例优先安排用地指标,如项目用地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出让金。

此外,还鼓励企业主导或参与LED标准制定,其中主导制定地方标准奖励5万元、行业标准10万元,另外,主导制定国家标准奖励15万元、参与制定奖5万元;主导制定国际标准奖励25万元、参与制定奖1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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