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东莞市政府日前发布了《东莞市LED照明应用示范工程补贴暂行办法》,镇街或非政府单位,一旦使用LED照明产品,最高补助可能达到1,000万元人民币。
根据该办法规定,财政补贴的对象是指镇街或非政府单位、企业组织实施的,并且实施期不超过1年的LED照明产品示范工程,包括道路、广场、地下停车场、隧道、办公楼、商业大厦等。而市财政参与投入或已给予过资助的项目,不纳入本办法的补贴对象范围。同时对LED产品供应商做了特别要求——LED照明产品必须纳入“东莞市优先采购产品清单”;LED照明产品供应商及协议供货价格应该通过招标产生等等。
补贴标准与额度方面,政府将每年选择重点区域分批实施相关示范工程,市财政按照经核定的LED灯具价格的10%给予补贴;非政府单位、企业参加示范工程并采购符合东莞标准的,按LED灯具价格的30%给予补贴。
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以下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3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1000万元到5000万元之间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600万元;单项工程灯具总额在5000万元以上的,财政补贴最高不超过1000万元。